2011年3月4日 星期五

道德準則-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


道德準則-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

1996年批准的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代表大會和 修訂了2008年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代表大會

前言

主要任務是社會工作專業,是提高人類福祉和幫助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全體人民,特別注意的需要和能力的人誰是脆弱的,被壓迫,生活在貧困之中。 一個歷史性的定義特徵的社會工作專業的專注於個人的福祉在社會背景和社會福利。 社會工作的基本條件是關注的力量,創造環境,促進並解決生活問題。

社會工作者促進社會正義和社會變化和代客戶。 “客戶”是用來包容指個人,家庭,團體,組織和社區。 社會工作者是敏感的文化和種族的多樣性,努力消除歧視,壓迫,貧困和其他形式的社會不公。 這些活動可能是在指導實踐的形式,社區組織,監督,管理諮詢,宣傳,社會和政治行動,政策制定和實施,教育,研究和評估。 社會工作者尋求加強人的能力來解決自己的需要。 社會工作者還努力促進組織的響應,社區和其他社會機構,個人的需要和社會問題。

訪問團的社會工作專業是植根於一套核心價值觀。 這些核心價值觀,社會工作者所接受整個行業的歷史,是基礎的社會工作的唯一目的和觀點:

服務
社會正義
尊嚴和價值的人
人際關係的重要性
誠信
能力。
這個星座的核心價值觀反映了獨特的社會工作專業。 核心價值觀,流動的原則,從他們身上,必須是平衡的範圍內的背景和複雜的人類經驗。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的目的道德準則

職業道德是在社會工作的核心。 法律界有責任闡明其基本價值,倫理原則和道德標準。 在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倫理規範 規定了這些價值,原則和標準,引導社會工作者的行為。 該 法 是關係到所有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工作的學生,不論其專業職能,他們中的設置工作,或者他們所服務的人群。

在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倫理規範 服務六個目的:

核心價值觀的代碼標識上社會工作的使命的基礎。
該 法 總結了廣泛的道德原則,反映了行業的核心價值觀,並建立了一套具體的道德標準,應該用來指導社會工作實踐。
該 守則 的目的是幫助確定相關的社會工作者的專業義務發生衝突時的注意事項或道德的不確定性出現。
該 守則 規定的道德標準,其中一般市民可以舉辦社會工作專業負責。
該 守則 socializes從業人員在本領域新的社會工作的使命,價值觀,道德原則和道德標準。
該 法 闡述標準的社會工作專業本身可以用它來評估是否有從事社會工作者不道德的行為。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有正式的程序,裁定申訴案件倫理針對其成員.*在簽署本 守則 ,社會工作者必須在執行合作,參與審判程序的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和遵守紀律的任何裁決或制裁的基礎上。
該 法 提供了一套價值,原則和標準,指導決策和行為發生時的倫理問題。 它不提供一套規則,規定如何社工應根據所有情況。 具體應用的 代碼 必須考慮到背景,它正在考慮和衝突的可能性之間的 代碼的 價值,原則和標準。 道德責任,流量從所有的人際關係,從個人和家庭的社會和專業。

此外,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準則 沒有指明哪些價值,原則和標準是最重要的,應該超過其他人的情況時,他們的衝突。 合理的不同意見確實存在社會工作者就以何種方式的價值觀,道德原則和道德標準應秩序時,他們的衝突。 倫理決策在特定情況下,必須申請知情判斷個人的社會工作者,並應考慮的問題將是如何判斷在同行評審過程,其中的道德標準的專業將被應用。

倫理決策是一個過程。 有許多實例中社會工作的地方都沒有簡單的答案來解決複雜的倫理問題。 社會工作者應考慮所有的價值,原則和標準,在此 代碼 與此有關的任何情況,即道德判斷是有道理的。 社會工作者的決定和行動應符合有關國家的精神,以及信這個 守則 。

除了這個 守則 ,有許多其他來源的信息倫理思想,可能是有用的。 社會工作者應考慮一般的道德理論和原則,社會工作理論和研究,法律,法規,機構的政策和其他相關倫理規範,認識到各種倫理規範的社會工作者應該考慮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準則 作為自己的主要來源。 社會工作者也應該意識到影響道德決策的客戶和自己的個人價值,文化和宗教的信仰和習俗。 他們應該意識到任何個人和專業之間的衝突的價值觀和處理這些問題的責任。 對其他指導的社會工作者應諮詢相關的文獻職業道德和職業道德決策,尋求適當的諮詢時面臨的倫理困境。 這可能涉及一個agencybased諮詢或社會工作組織的倫理委員會,監管機構,知識淵博的同事,上司,或法律顧問。

實例時可能出現的社會工作者的道德義務的衝突與機構的政策或相關法律或法規。 當這種衝突發生時,社會工作者必須作出負責任的努力,解決衝突的方式是一致的價值觀,原則和標準,對本守則。 如果一個合理的解決衝突的可能不會出現,社會工作者應尋求適當的諮詢,然後才作出決定。

在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準則 是要使用的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和個人,機構,組織和機構(如發牌及監管委員會,職業責任保險提供者,法院的法律,機構董事會,政府機構和其他專業團體)表示,選擇採用,或使用它作為一個參照系。 違反本標準 守則 並不自動地意味著承擔法律責任或違反法律。 這樣的決心只可在法律和司法方面的訴訟。 據稱違反了 守則 會受到同儕審查的過程。 這種過程通常是獨立於法律或行政程序和絕緣的法律審查或訴訟,讓專業律師和紀律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一個道德規範不能保證道德的行為。 此外,道德規範解決不了所有的倫理問題或糾紛或捕獲的豐富性和複雜性,努力做出負責任的選擇,在一個道德共同體。 相反,一個道德準則闡述的價值觀,道德原則和道德標準的專業人士,他們的渴望和行動的評判標準。 社會工作者的倫理行為應該從他們的個人承諾結果進行道德實踐。 在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守則 的承諾反映了所有社會工作者堅持以專業的價值觀和行為道德。 原則和標準必須適用於個人品行良好的道德問題和辨別誰,真誠,力求使可靠的道德判斷。

倫理原則

以下廣泛的道德倫理原則是基於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服務,社會正義,尊嚴和價值的人,人際關係的重要性,誠信和能力。 這些原則闡述的理想,這是所有社會工作者應追求。

價值: 服務

倫理原則: 社會工作者的首要目標是幫助有需要人士,並解決社會問題。
社會工作者提高服務他人以上selfinterest。 社會工作者利用他們的知識,價值觀和技能,以幫助有需要人士,並解決社會問題。 社會工作者是鼓勵一些部分志願者的專業技能,沒有預期的重大財務回報(無償服務)。

價值: 社會正義

倫理原則: 社會工作者挑戰社會不公。
社會工作者追求社會變革,特別是與代表弱勢群體和被壓迫人民的個人和群體。 社會工作者是社會變革的努力主要集中於問題的貧困,失業,歧視和其他形式的社會不公。 這些活動旨在促進知識的敏感性和壓迫,文化和種族的多樣性。 社會工作者努力,以確保獲得必要的信息,服務和資源的平等機會;和有意義地參與決策的所有的人。

價值: 尊嚴和價值的人

倫理原則: 社會工作者尊重固有尊嚴和價值的人。
社會工作者對待每個人在一個充滿愛心和尊重的方式,銘記個體差異以及文化和種族多樣性。 社會工作者促進客戶的社會責任 selfdetermination。 社會工作者努力提高客戶的能力和機會去改變和解決自己的需要。 社會工作者的雙重責任,認識到為客戶和廣大社會。 他們之間的衝突尋求解決客戶的利益和更廣泛的社會利益對社會負責的態度相一致的價值觀,道德原則和道德標準的職業。

價值: 人的關係的重要性

倫理原則: 社會工作者認識到人類的關係至關重要。
社會工作者之間的了解,以及人民之間的關係是一個重要渠道變革。 社會工作者從事人民作為合作夥伴在幫助的過程。 社會工作者尋求加強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在有目的的努力,促進,恢復,維護和提高福利的個人,家庭,社會團體,組織和社區。

價值: 誠信

倫理原則: 社會工作者表現出值得信賴的方式。
社會工作者不斷意識到專業的使命,價值觀,倫理原則和倫理標準和慣例的方式與他們保持一致。 社會工作者的行為,促進誠實和負責任的道德實踐的一部分,而與他們有關聯。

價值: 競爭力

倫理原則: 社會工作者在各自領域的實踐能力和發展,提高他們的專業知識。
社會工作者不斷努力提高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實踐中加以應用。 社會工作者應該立志做出貢獻的專業知識基礎。

道德標準

下面的道德標準是相關的專業活動的所有社會工作者。 這些標準關注的問題(1)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客戶,(2)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的同事,(3)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在實踐中的設置,(4)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專業人士,(5 )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社會工作專業,(6)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以更廣泛的社會。

一些被強制執行的標準,按照專業操守準則,有些是理想。 在何種程度上是強制執行的標準是每一個事項的專業判斷,行使那些負責檢查涉嫌違反道德標準。

1。 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向客戶

向客戶承諾 1.01

社會工作者的首要責任是促進身心健康的客戶。 一般來說,客戶的利益是主要的。 然而,社會工作者的責任,對整個社會或特定的法律義務,可能會在有限的場合取代欠客戶的忠誠度和客戶應該是這樣建議。 (例如,當一名社會工作者,法律規定向各位報告,客戶端有虐待兒童或威脅要傷害自己或他人。)

1.02 SelfDetermination

社會工作者尊重和促進客戶的權利,並協助客戶在selfdetermination努力確定和澄清自己的目標。 社會工作者可能會限制客戶的權利 selfdetermination時,在社會工作者的專業判斷,客戶的行為或可能採取的行動構成了嚴重的,可預見和迫切危險,自己或他人。

1.03知情同意

(一)社會工作者應提供的服務,客戶只需在一個專業的上下文關係的基礎上,在適當的時候,在有效的知情同意。 社會工作者應使用清晰易懂的語言,告知客戶的服務宗旨,風險相關的服務,限制對服務的要求,因為一個 thirdparty付款人,有關的成本,合理的替代方案,客戶有權拒絕或撤回同意和時間框架涵蓋的同意。 社會工作者應為客戶提供了一個機會提問。

(b)在實例當客戶不識字或理解有困難的主要語言使用在實踐中,社會工作者應採取措施,確保客戶的理解。 這可能包括為客戶提供一份詳細的口頭解釋或安排一個合格的翻譯或翻譯只要有可能。

(三)當客戶端在實例沒有能力提供知情同意,社會工作者應保障客戶的利益,尋求一個適當的許可第三方,通知客戶符合客戶的了解程度。 在這種情況下的社會工作者應努力確保該第三者的行為一致的方式與客戶的願望和利益。 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措施,以提高這些客戶的能力給予知情同意。

(d)在實例客戶接受服務時,不由自主地,社會工作者應提供信息的性質和程度的服務和客戶的程度,有權拒絕服務。

(e)社會工作者誰提供服務,通過電子媒體(如電腦,電話,廣播,電視等)應告知收件人的局限性和風險與此類服務。

(六)社會工作者應取得客戶的知情同意,才audiotaping或錄像觀察客戶或允許向客戶提供服務的第三方。

1.04能力

(一)社會工作者應提供服務和代表他們自己作為主管只在邊界的教育,培訓,許可,認證,諮詢所得,監督的經驗,或其他相關專業經驗。

(b)社會工作者應在實質性領域提供服務或使用介入技術或方法,是新後,才向他們從事適當的研究,培訓,諮詢,監督的人誰是有能力在這些措施或技術。

(三)當一般承認的標準不存在關於一個新興領域的實踐,社會工作者應認真行使判斷和採取負責任的措施(包括適當的教育,科研,培訓,諮詢,監督),以確保其工作的能力並保護客戶免受傷害。

1.05文化能力和社會多樣性

(一)社會工作者應了解東西方文化和它的功能在人類行為與社會,認識到存在的優勢在所有文化中。

(b)社會工作者應具有的知識基礎的客戶的文化和能力是能夠證明在提供服務,這是敏感的客戶的文化和人民之間的分歧和文化團體。

(三)社會工作者應獲得教育有關,並尋求理解的性質和壓迫的社會多樣性與尊重種族,民族,國籍,膚色,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或表現,年齡,婚姻狀況,政治信仰,宗教,移民身份,精神或身體殘疾。

1.06利益衝突

(一)社會工作者應警惕和避免衝突的利益,妨礙行使酌情權,公正的專業判斷。 社會工作者應告知客戶,當一個真正的或潛在的利益衝突時,採取合理的步驟來解決問題的方式,使客戶的利益,保護的主要客戶的利益,盡最大可能。 在某些情況下,保障客戶的利益,可能需要終止業務關係的適當的轉介的客戶。

(b)社會工作者不應不公平地利用任何專業或利用他人的關係,以進一步個人,宗教,政治或商業利益。

(三)社會工作者不應搞雙重或多重關係在與客戶或老客戶,其中有一種風險或潛在危害的開發到客戶端。 在實例時雙重或多重關係是不可避免的,社會工作者應採取措施,保障客戶,並負責制定明確,適當,和文化敏感的界限。 (雙重或多重關係時,會出現社工涉及在一個以上的客戶關係,無論是專業,社會,事業。雙重或多重關係,可以同時或連續發生。)

(四)當社會工作者提供服務,以兩個或更多的人誰擁有相互關係(例如,夫妻,家庭成員),社會工作者應澄清與各方將被視為是個人客戶和社會的性質工人專業人士的各項義務,誰是接受服務。 社會工作者誰預期之間的利益衝突或接受服務的個人不必執行誰預計在潛在衝突的角色(例如,當一名社會工作者被要求作證的兒童監護權爭議或離婚訴訟涉及的客戶)應明確自己的角色與有關各方,並採取適當行動,以盡量減少任何利益衝突。

1.07隱私和保密

(一)社會工作者應尊重客戶的隱私權。 社會工作者不應該向客戶索取個人信息,除非有必要提供服務或進行社會工作的評價和研究。 一旦私人信息共享,標準保密申請。

(b)社會工作者可能洩露機密信息的有效同意在適當的時候從一個客戶或一人合法授權同意代表一個客戶。

(三)社會工作者應保護機密資料獲得的所有課程的專業服務,除了引人注目的職業原因。 一般預期,社會工作者將保持信息的保密規定將不適用披露是必要的,以防止嚴重的,可預見和即將發生的損害客戶或其他身份的人。 在所有情況下,社會工作者應披露機密資料的最低金額要達到預期的目的,只有信息是直接有關的目的而作出披露應該披露。

(四)社會工作者應告知客戶,以盡可能對機密信息的披露和潛在的後果,在可行的披露是前。 這適用於無論是社會工作者披露機密資料的基礎上的法律規定或客戶同意。

(e)社會工作者應與客戶及其他有關方面的保密性質和限制客戶的保密權。 社會工作者應檢討與客戶機密信息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並在機密信息的披露可合法要求。 這種討論應該盡快出現在社會 workerclient關係,需要在整個過程中的關係。

(六)當社會工作者提供輔導服務,家庭,夫妻,或團體,社會工作者應尋求協議涉及的有關各方之間的每一個人的權利和義務維護保密的機密信息共享等。 社會工作者應告知參與者在家庭,夫妻,或小組輔導,社工不能保證所有參加者將履行這些協議。

(g)社會工作者應告知客戶參與家庭,夫妻,婚姻,或小組輔導的社工,雇主的,和機構的政策有關社會工作者的披露機密資料的當事人之間在輔導。

(八)社會工作者不應披露機密資料,除非客戶已經繳納 thirdparty授權進行有關的披露。

(一)社會工作者不應討論任何機密資料的隱私設置,除非能得到保證。 社會工作者不應討論的機密資料,公開或semipublic領域,如走廊,候車室,電梯和餐廳。

(十)社會工作者應保護客戶的機密在訴訟程序中允許的範圍內由法律規定。 當法院的法律或其他合法授權的機構訂單社工披露機密或保密資料未經客戶同意而該項披露可能造成危害的客戶,社會工作者應該要求法院撤銷該命令或限制命令狹義可能或維持的記錄密封,不可用,供公眾查閱。

(金)社會工作者應保障客戶的保密要求作出反應時,從成員的媒體。

(十二)社會工作者應保護機密客戶的書面和電子記錄和其它敏感信息。 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措施,以確保客戶的記錄存儲在一個安全的位置,而客戶的記錄不會提供給其他人誰沒有被授權訪問。

(米)社會工作者應採取預防措施,以確保和維護保密信息傳送給其他方通過使用電腦,電子信箱,傳真機,電話和電話應答機,計算機及其他電子或技術。 識別信息的披露,應盡可能避免。

(n)的社會工作者應轉讓或出售客戶的記錄的方式,保護客戶的機密,並符合國家法律和社會管理工作執照的記錄。

(海外)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以保護客戶機密的事件在社會工作者的終止的實踐,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

(P)的社會工作者不應該討論時透露客戶身份資料供教學或培訓的目的,除非客戶已同意披露機密信息。

(問)社會工作者不應透露客戶身份信息與顧問討論時,除非客戶已同意披露機密資料或有迫切需要這樣的披露。

(R)的社會工作者應保護客戶的機密死者符合上述標準。

1.08訪問記錄

(一)社會工作者應為客戶提供合理的訪問記錄有關客戶。 誰是社會工作者擔心,客戶獲得他們的記錄可能會導致嚴重的誤解或傷害客戶應在解釋提供援助和諮詢的記錄與客戶有關的記錄。 社會工作者應限制客戶進入他們的記錄,或部分的記錄,只有在特殊情況下,當有令人信服的證據表明,這種訪問將造成嚴重危害到客戶端。 無論客戶的要求和理由暫緩部分或全部的記錄應該被記錄在客戶檔案。

(b)在為客戶提供能夠訪問他們的記錄,社會工作者應採取措施,保護機密或其他個人識別中討論的記錄。

1.09性關係

(一)社會工作者應在任何情況下進行性活動或性接觸與當前的客戶,無論這樣的接觸是自願或強迫。

(b)社會工作者不應進行性活動或性接觸與客戶的親屬或者其他個人與其客戶保持密切的個人關係時,有一個危險的剝削或潛在傷害到客戶端。 性接觸的性活動或與客戶的親屬或者其他個人與其客戶保持個人關係有可能是有害的客戶端,可能難以為社會工作者和客戶端保持適當的專業界限。 社會工作者,不是他們的客戶,客戶的親屬,或其他個人客戶,並與之保持個人關係,承擔全部負擔,制定明確,適當和文化敏感的界限。

(三)社會工作者不應進行性活動或性接觸的顧客,因為潛在的危害到客戶端。 如果社會工作者從事的行為違反了這一禁令或聲稱這一禁令的例外是必要的,因為特殊情況,它是社會工作者,不是他們的客戶,誰承擔全部責任的證明,前者客戶端沒有被利用,強迫或者操縱,有意或無意的。

(四)社會工作者不應向個人提供臨床服務與他們有過性關係之前。 提供臨床前服務性伴侶有可能有害於個人,並有可能使他難以為社會工作者和個人,以維持適當的專業界限。

1.10身體接觸

社會工作者不應從事體力與客戶接觸時,有可能的心理傷害,因此客戶的聯繫方式(如抱著或愛撫客戶端)。 社會工作者誰在適當的身體接觸從事與客戶有責任制定明確,適當和文化敏感的界限,管理等身體接觸。

1.11性騷擾

社會工作者應該沒有性騷擾的客戶。 性騷擾包括性挑逗,性教唆,要求性好處,以及其他口頭或身體行為與性有關的性質。

1.12貶損的語言

社會工作者不應該用貶損的語言在他們的書面或口頭溝通或有關客戶。 社會工作者應使用的準確和尊重的語言,所有的通信和有關客戶。

1.13付款服務

(一)當設置收費辦法,社會工作者應確保收費公平,合理,相稱的服務執行。 應考慮客戶的支付能力。

(b)社會工作者應避免接受商品或服務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的付款。 以物易物的安排,特別是涉及服務,創造出有潛力的利益衝突,剝削和不恰當的邊界,社會工作者與客戶的關係。 社會工作者應探討,並可能參與易貨貿易只有在十分有限的情況下,當它可以證明,這種安排是一間專業人士接受的做法在當地社區,被認為是必不可少的提供服務,談判沒有強迫,也開始了在客戶端的倡議,並與客戶的知情同意。 社會工作者誰接受商品或服務為客戶提供專業服務作為支付承擔全部負擔的證明,這項安排將不會損害到客戶或專業關係。

(三)社會工作者不應徵求私人費用或其他報酬為其提供服務,客戶誰有權提供的服務等,通過社會工作者的雇主或機構。

1.14客戶缺乏決策能力

當社會工作者的行為代表客戶誰沒有能力作出明智的決定,社工應採取合理措施,以保障利益和權利的這些客戶。

1.15中斷服務

社會工作者應作出合理努力,以確保服務的連續性,如果中斷服務等因素並不存在,搬遷,疾病,殘疾或死亡。

1.16終止服務

(一)社會工作者應終止向客戶提供服務和專業關係與他們當這樣的服務和
關係不再需要或不再擔任客戶的需求或利益。

(b)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步驟,以避免客戶放棄誰仍然有需要的服務。 社會工作者應撤回急劇服務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慎重考慮所有因素的情況和照顧,以盡量減少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社會工作者應協助作出適當安排,在必要時繼續服務。

(三)社會工作者在feeforservice設置可能會終止向客戶提供服務誰不繳付逾期未付款項,如果金融合約安排已清楚地向客戶,如果客戶端不構成迫切危險自己或他人,如果臨床及其他後果,目前拖欠得到了處理和討論了與客戶端。

(四)社會工作者不應該終止服務,以追求社會,經濟或與客戶發生性關係。

(e)社會工作者誰預見的終止或中斷服務的客戶應及時通知客戶,並尋求轉讓,轉介,或繼續服務的關係,為客戶的需求和喜好。

(六)社會工作者誰離開一個就業設置應告知客戶適當的選項,繼續開展服務和好處和風險的選擇。

2。 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給同事

2.01尊重

(一)社會工作者應尊重對待同事,並應準確,公正地代表資格,觀點和義務的同事。
(b)社會工作者應避免不必要的負面批評的同事與客戶通訊或其他專業人員。 不必要的負面批評可能包括評論,指貶低同事的能力水平,或個人的屬性,如種族,民族,國籍,膚色,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表現,年齡,婚姻狀況,政治信仰,宗教,移民身份,精神或身體殘疾。
(三)社會工作者應配合社會工作與同事的同事和其他專業時,這種合作符合客戶的福祉。

2.02保密

社會工作者應尊重機密信息共享的同事在他們的專業課程關係及其交易的。 社會工作者應確保這些同事了解社會工作者有義務遵守保密規定和與其有關的任何異常。

2.03跨學科協作

(一)社會工作者誰是會員的多學科小組應參與並作出貢獻的決定會影響身心健康的客戶通過動用的觀點,價值觀念和經驗的社會工作專業。 職業和道德義務的多學科小組作為一個整體,其個別成員應明確規定。

(b)社會工作者對他們來說,一個團隊的決定引發倫理問題應努力解決分歧,通過適當的渠道。 如果分歧不能得到解決,社會工作者應尋求其他途徑來解決他們的關注相一致與客戶的福祉。

2.04糾紛案件的同事

(一)社會工作者不應利用同事之間的糾紛和雇主的立場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進步的社會工作者的自身利益。

(b)社會工作者不應利用客戶的糾紛與同事或客戶進行任何不適當的討論社會工作者之間的衝突和他們的同事。

2.05諮詢

(一)社會工作者應尋求法律顧問的意見和同事只要這種協商是在客戶的最佳利益。

(b)社會工作者應保持自己了解的同事們的專業領域和能力。 社會工作者應尋求協商只能從同事已經證明誰的知識,專長和能力有關課題的諮詢。

(三)當有關客戶諮詢與同事,社會工作者應披露信息的最低金額要達到的目的的諮詢。

2.06轉介服務

(一)社會工作者應參考其他專業人士的客戶當其他專業人士的專業知識或專業知識為客戶服務所需要的全部或當社會工作者認為,他們沒有被有效或作出合理的進步與客戶和額外的服務是必需的。

(b)社會工作者是指客戶誰其他人員應採取適當步驟,促進有序轉移的責任。 社會工作者是指客戶誰應該披露的其他專業人員,與客戶的同意,所有相關信息到新的服務提供商。

(三)社會工作者被禁止提供或接受付款時,沒有專業的轉介服務是由轉介社工。

2.07性關係

(一)社會工作者誰功能監事或教育工作者不應該參與性活動,或接觸受監管,學生,學員,或其他同事對他們所行使的專業權威。

(b)社會工作者應避免從事性關係,與同事當有潛在的利益衝突。 誰成為社會工作者參與,或預期成為參與,性關係,與同事有責任轉移職業責任,必要時,為了避免利益衝突。

2.08性騷擾

社會工作者不應受監管性騷擾,學生,學員,或同事。 性騷擾包括性挑逗,性教唆,要求性好處,以及其他口頭或身體行為與性有關的性質。

2.09同事減值

(一)社會工作者誰直接了解社會工作的同事的損害是由於個人問題,心理困擾,物質濫用,或精神健康問題和干擾
聯繫實際效果,應與該同事協商時,可行和協助同事在採取補救行動。

(b)社會工作者誰相信,一個社會工作的同事的障礙妨礙了實際效力,而同事也沒有採取適當措施,以解決減值應採取行動,通過適當的渠道,建立了由雇主,機構,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發牌及監管機構,其他專業組織。

2.10不稱職的同事

(一)社會工作者誰直接了解社會工作的同事的無能應該諮詢與該同事在可行和協助同事在採取補救行動。

(b)社會工作者認為,誰的社會工作的同事不稱職,並沒有採取適當措施,以解決不稱職,應通過適當的渠道,採取行動建立了雇主,機構,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發牌及監管機構以及其他專業組織。

2.11同事的不道德行為

(一)社會工作者應採取足夠的措施,打擊,預防,揭露並糾正不道德行為的同事。

(b)社會工作者應熟悉有關政策和既定的處理程序問題有關同事的不道德行為。 社會工作者應熟悉國家,州和地方的投訴的處理程序倫理。 這些措施包括創造的政策和程序,以及美國社會發牌及監管機構,雇主,機構和其他專業組織。

(三)社會工作者認為,誰的同事已採取行動不道德應通過討論尋求解決他們的關注與同事可行時,當這種討論是可能取得成效。

(四)必要時,社會工作者認為,誰擔任不道德的同事應採取行動,通過適當的正式渠道(如接觸狀態牌局或監管機構,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的一個調查委員會,或其他專業倫理委員會)。

(e)社會工作者應維護和協助同事誰是不公正指控不道德的行為。

3。 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的實踐設置

3.01監理諮詢

(一)社會工作者提供指導或諮詢誰應該具備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以監督或徵詢適當,也只能在其領域的知識和能力。

(b)社會工作者提供指導或諮詢誰是負責制定明確,適當,和文化敏感的界限。

(三)社會工作者不應從事任何雙重或多重關係與受監管中存在的風險或潛在的剝削傷害的監管。

(四)社會工作者應該評估誰監管提供監督的表現方式,是在一個公平和尊重。

3.02教育和培訓

(一)社會工作者誰函數作為教育工作者,教師,為外地學生,應提供指導或培訓人員只在其領域的知識和能力,並應提供指導的基礎上最新的信息和知識可以在專業。

(b)社會工作者誰充當教育者或教師,為學生實地評估學生的表現方式,公平和尊重。

(三)社會工作者誰充當教師,為教育工作者或外地學生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客戶服務時經常被告知所提供的學生。

(四)社會工作者誰充當教師,為教育工作者或外地學生不應該從事任何雙重或多重關係與學生,其中有一個潛在的危險性剝削或傷害學生。 教育工作者和社會工作領域的教官負責制定明確,適當,文化敏感的界限。

3.03績效評估

社會工作者有責任誰進行評估,其他人應當履行這種責任以公平和體貼的方式,在此基礎上明確規定的標準。

3.04客戶記錄

(一)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文件中的記錄是準確的,反映所提供的服務。

(b)社會工作者應包括充分和及時的文件記錄,以方便在交付服務,確保服務的連續性,向客戶提供的未來。

(三)社會工作者的文件應保障客戶的隱私權的範圍內,是可能的,適當的,並應包括唯一信息是直接相關的交付服務。

(四)社會工作者應存儲記錄後終止服務,以確保合理的將來訪問。 記錄應當保存數年的州法律規定或相關合同。

3.05帳單

社會工作者應建立和保持計費做法,準確地反映的性質和範圍提供服務,並確定誰提供的服務,在實踐中。

3.06客戶端轉移

(一)當一個人誰是接受服務的其他機構或同事的接觸,社工服務,社工應認真考慮客戶的需求,然後同意提供服務。 為了盡量減少混亂和衝突,社會工作者應與潛在客戶的性質,客戶的當前 relationship與其他服務供應商和影響,包括可能的利益或風險,兩人之間的關係進入一個新的服務提供商。

(二)如果一個新的客戶端已被送達其他機構或同事,社會工作者應與客戶協商是否與以前的服務提供商在客戶的最佳利益。

3.07政府

(一)社會工作管理者應倡導內部和外部的機構提供足夠資源,以滿足客戶的需求。

(b)社會工作者應倡導資源分配程序是公開和公平。 當不是所有客戶的需求能夠得到滿足,一
分配程序應當是非歧視性的和發展的基礎上應用適當的和一貫的原則。

(三)社會工作者誰是管理員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有足夠的機構或組織的資源可以提供適當的工作人員的監督。

(四)社會工作管理者應採取合理措施,確保工作環境,他們所負責是一致的,並鼓勵遵守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準則 。 社會工作管理者應採取合理措施,消除任何條件,在他們的組織違反,干擾或阻礙遵守 守則 。

3.08繼續教育與教師發展

社會工作人員和監管人員應採取合理措施,提供或安排工作人員繼續教育和發展的所有工作人員對他們來說,他們所負責。 和工作人員繼續教育的發展應解決當前的事態發展有關的知識和新出現的社會工作實踐和職業道德。

3.09向雇主承諾

(一)社會工作者一般應堅持作出的承諾,向雇主和用人單位。

(b)社會工作者應努力改善僱用機構的政策和程序的效率和效益服務。

(三)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雇主都知道,社會工作者的道德義務中規定的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守則 和影響這些義務的社會工作實踐。

(四)社會工作者不應允許僱用組織的政策,程序,規章或者行政指令干預他們的道德實踐與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者應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他們的用人單位的做法是一致的與 美國社會工作者協會道德準則 。

(e)社會工作者應採取行動以防止和消除歧視,用人組織的工作任務,並在其就業政策和做法。

(六)社會工作者應接受就業安置或安排學生實地演習只有在公平的人事組織的做法。

(g)社會工作者應勤於管家的資源的用人單位,在適當情況下明智地節約資金,不挪用資金,或利用他們的意想不到的用途。

3.10 LaborManagement糾紛

(一)社會工作者可以從事有組織的行動,包括組建和參加工會,以改善客戶服務和工作條件。

(二)社會工作者的行動誰參與 labormanagement糾紛,工作行為,或工人罷工應遵循行業的價值觀,道德原則和道德標準。 存在不同意見的合理社會工作者對他們的首要責任的專業人士在實際或威脅罷工或工作的行動。 社會工作者應認真研究有關問題及其可能造成的影響,才決定在客戶端上的行動方針。

4。 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的專業人士

4.01能力

(一)社會工作者應承擔責任或就業只有在此基礎上現有的能力或有意獲得必要的能力。

(b)社會工作者應努力成為並保持精通專業實踐和性能的專業職能。 社會工作者應當嚴格審查,並保持現有與新興的社會工作有關的知識。 社會工作者應經常檢討專業文獻和參加繼續教育工作相關的社會實踐和社會工作倫理。

(三)社會工作者應認識到基地實踐知識,包括經驗為基礎的知識,有關的社會工作和社會工作倫理。

4.02歧視

社會工作者不應該的做法,縱容,協助,或聯同任何形式的歧視的基礎上,種族,民族,國籍,膚色,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表現,年齡,婚姻狀況,政治信仰,宗教,移民身份,或精神或身體殘疾。

4.03私人行為

社會工作者不應該允許其私人行為干擾的能力,履行其專業職責。

4.04不誠實,欺詐和欺騙

社會工作者不應參與,縱容,或與不誠實,欺詐或欺騙。

4.05減值

(一)社會工作者不應該讓自己的個人問題,心理困擾,法律問題,藥物濫用或心理健康問題干預他們的專業判斷和性能或危及人民最大利益的人,他們有專業的責任。

(b)社會工作者的個人問題,心理困擾,法律問題,藥物濫用或心理健康問題干預他們的專業判斷和性能應立即尋求協商,並採取適當的補救行動,尋求專業的幫助,進行調整的工作量,終止實踐,或採取任何其他必要的措施保護客戶和其他人。

4.06失實陳述

(一)社會工作者應明確區分之間的發言和行動,作為一個從事個體和私營為代表的社會工作專業,專業社會工作組織,或社會工作者的僱用機構。

(b)社會工作者代表誰說話專業社會工作機構應準確地代表官方立場,並授權該組織。

(三)社會工作者應確保其客戶交涉,機構和公眾的專業資格,證書,教育,能力,背景,提供服務,或者要取得的成果是準確的。 社會工作者應該只要求相關專業證書他們真正擁有的,並採取措施糾正任何不準確或誤導他人的憑據。

4.07徵集

(一)社會工作者不應搞不請自來徵集潛在客戶誰,因為他們的情況,很容易受到不當影響,操縱,或脅迫。

(b)社會工作者不應參與徵集證明簽注(包括徵求同意使用客戶的事先聲明作為證明背書)從現有客戶或其他人誰,因為他們的特殊情況,很容易受到不當影響。

4.08確認信用卡

(一)社會工作者應負起責任,信貸,包括著作權信貸,只有他們實際完成的工作和他們所作出了貢獻。

(b)社會工作者,應當如實承認工作和他人所作的貢獻。

5。 社會工作者的道德責任的社會工作專業

5.01誠信的職業

(一)社會工作者應朝著維護和促進高標準的做法。

(b)社會工作者應堅持和推進價值觀,道德觀,知識和專業使命。 社會工作者應該保護,加強和改善行業的完整性,通過適當的學習和研究,積極的討論,批評和負責任的行業。

(三)社會工作者應貢獻時間和專業知識的活動,促進尊重的價值,完整性和能力的社會工作專業。 這些活動可能包括教學,科研,諮詢,服務,立法的證詞,藝術社區,並參加他們的專業組織。

(四)社會工作者應有助於知識基礎的社會工作和與同事分享他們的知識與實踐,研究和道德。 社會工作者應努力促進行業的文獻,並分享他們的知識在專業會議和研討會。

(e)社會工作者應採取行動以防止未經授權的和無條件的社會實踐工作。

5.02評價和研究

(一)社會工作者應監測和評價政策,實施方案,實行干預措施。

(b)社會工作者應促進和便利的評估和研究的發展作出貢獻的知識。

(三)社會工作者應嚴格審查,並保持目前的相關知識與新興的社會工作,充分利用評價和研究的證據,他們的專業實踐。

(四)社會工作者從事評估或研究應慎重考慮可能產生的後果和應當遵循的準則制定了保護評估和研究的參與者。 適當的機構審查委員會應進行協商。

(e)社會工作者從事評估或研究應該得到自願和知情同意參加者,在適當的時候,沒有任何暗示或實際剝奪或罰款,拒絕參加,沒有不必要的誘因參加;並適當考慮參與者的福祉,隱私和尊嚴。 知情同意應包括信息的性質,程度和持續時間,參與要求和披露風險和利益參與這項研究。

(六)在評估或研究參與者是無法給予知情同意,社會工作者應提供適當的解釋給與會者,獲得與會者的贊同向有此能力,並取得書面同意,由一個適當的代理。

(g)社會工作者不應該進行評估或設計或研究不同意使用程序,如某種形式的自然觀察和檔案研究,除非嚴謹,負責審查研究發現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它的未來科學,教育,或應用價值,除非同樣有效的替代程序,不涉及放棄同意是行不通的。

(八)社會工作者應告知參與者的權利,退出評估和研究在任何時候,沒有罰則。

(一)社會工作者應採取適當步驟,以確保參與者在評估和研究能夠獲得適當的支援服務。

(十)社會工作者從事評估或研究應該保護參與者的身體或精神痛苦不當,傷害,危險或剝奪。

(金)社會工作者從事評估服務收集的資料只應討論的目的,只有專業與專業人士關注這些信息。

(十二)社會工作者從事評估或研究應確保匿名或保密的參與者和他們所獲得的數據。 社會工作者應告知參與者任何限制的機密性,將採取措施,以確保機密性,並包含任何記錄時,研究數據將被銷毀。

(米)社會工作者誰報告評估和研究結果應保護參與者的身份資料保密的省略,除非已獲得適當授權同意披露。

(n)的社會工作者應報告的評價和研究結果準確。 他們不應該捏造或偽造成果,並應採取措施糾正任何錯誤後來發現公佈的數據使用標準的出版方式。

(海外)社會工作者從事評估或研究應警惕和避免利益衝突和雙重關係與參加者,應通知參加者時,一個真正的或潛在的利益衝突時,應採取措施解決這一問題的方式,使參與者的利益小學。

(P)的社會工作者應該教育自己,他們的學生,他們的同事對負責任的研究實踐。

6。 社會工作者的倫理責任交給更廣泛的社會

6.01社會福利

社會工作者應促進普遍福利的社會,從地方到全球水平,發展的人,他們的社區,他們的環境。 社會工作者應倡導的生活條件有利於實現人的基本需要,並促進社會,經濟,政治,文化價值和事業單位,兼容與實現社會正義。

6.02公眾參與

社會工作者應促進公眾知情參與塑造社會政策和機構。

6.03公共突發事件

社會工作者應提供適當的專業服務,突發公共事件在最大程度上成為可能。

6.04社會和政治行動

(一)社會工作者應參與社會和政治行動,尋求確保所有人有平等機會獲得資源,就業,服務,他們需要和機會,以滿足他們的基本人權需要,並充分發展。 社會工作者應該知道的衝擊政治舞台實踐,應倡導改變政策和立法,以改善社會條件,以滿足人類基本需要和促進社會公正。

(b)社會工作者應採取行動,擴大選擇和機會,使所有的人,特別對於弱勢,弱勢,被壓迫,被剝削人民和團體。

(三)社會工作者應創造條件,鼓勵尊重文化和社會多樣性在美國及全球。 社會工作者應促進政策和做法,展示尊重差異,支持擴大文化知識和資源,倡導方案和機構,展示文化能力,促進政策,維護和確認的權利平等和社會正義為所有的人。

(四)社會工作者應採取行動以防止和消除對統治,剝削,和歧視任何人,團體或階級的基礎上,種族,民族,國籍,膚色,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或表達,年齡,婚姻狀況,政治信仰,宗教,移民身份,或精神或身體殘疾。

http://www.socialworkers.org/pubs/code/code.asp

2011年3月1日 星期二

北市住宅政策專題一:新加坡國宅規劃有配套 85%公民住組屋

更新日期:2011/03/02 09:35

「北市住宅政策專題一:新加坡國宅規劃有套配 85%公民住組屋」 (林麗玉報導)

新加坡的土地面積只有700平方公里,不過卻有高達510萬人口數,相較於台北市,新加坡也有相當大的住宅問題

,新加坡政府為了避免投資客炒房、提供民眾廉價的住房,新加坡政府在國家發展部下,成立都市再發展局URA,主要負責國土使用規劃、發展控制等,也是新加坡最主要的土地銷售代理機構,會考慮土地使用需求,有一套50年的戰略計畫,每十年檢討一次、五年進行一次檢討規劃,因時因地制宜微調改善,是否規劃可以因應人口及經濟成長的需要,台北市長郝龍斌考察新加坡的住宅政策,相當讚許新加坡的土地規劃作法,表示值得學習。

而不同於台北市的高房價,普遍年輕人買不起房子,新加坡政府為了解決地狹人稠的住房問題,在1960-1970年間,推出居者有其屋計畫,解決屋荒,甚至面對嚴重的屋荒問題,新加坡政府也成立了建屋發展局,目標相當明確,就是由政府自己規劃、招標建造、為中低收入民眾提供廉價的房屋,政府蓋的稱為組屋、等同我們的國宅,早在1960-1970年間,建屋發展局HDB已經為新加坡公民,提供了12萬套的政府組屋,解決了40萬公民住的問題;另外在1971年到1977年間,新加坡大量增加組屋供應,建設新市鎮,在20世紀70年代中期,大約已經有 7成以上的新加坡公民,都住在政府蓋的組屋,甚至80年代後期,住租屋的人口高達新加坡總人口的85%。

目前新加坡最高級的組屋,是在於商業區、市中心的達士伶,一共規劃有7大棟,每棟樓高50層樓,

外觀上就跟市場民間房地產商推出的高級豪宅沒有兩樣,外觀還採用「電源插頭」的概念,相當具有設計感,甚至別以為組屋、也就是國宅的規劃,一定相當陽春,在新加坡的達士伶組屋,第26及50層樓分別架設有空間天橋、打造了空中花園走廊,許多儘管不是住在這個組屋的新加坡公民,跨年時還會繳門票,到組屋的頂樓欣賞新加坡夜景、參與跨年。另外因應新加坡人愛跑步,26層樓處,還規劃有800公尺的跑步道,新加坡建屋發展局高級房地產業司曾國良說,這個達士伶組屋,因為位於新加坡精華區,政府邀國際建築師設計,吸引100組國內外建築師競圖。

新加坡公民郭偉成一家四口,包括妻子、兩個小孩四個人,就住在新加坡達士伶的五房33坪的組屋,當初郭先生

2004年買的時候,大約33萬多新幣,相當台幣700多萬,相較於周邊的私人房地產行情,只有周邊行情的一半房價左右,郭先生說,住進了新加坡政府蓋的組屋,相當滿意,甚至當年2004年買的價格,到現在2011年,組屋本身的房價,也漲了一倍以上。

或許大家會好奇,新加坡的組屋國宅,既然是民間房地產行情市價的一半而已,到底什麼樣的人可以優先入住,根據新加坡政府的規劃,要買政府蓋的組屋,必須是兩人以上的家庭、月收入8000新幣以下、相當於家庭收入每月台幣18萬元以下,所以幾乎80% 以上的新加坡人都有資格買組屋,甚至為了避免公民沒有錢買,新加坡政府有成立中央公積金制度,先從公民的薪資扣兩成左右,提撥到政府的公積金,一旦要買房,就可以提撥自己的公積金使用,而個人購屋的20%頭期款,可以動用自己的公積金,剩餘的80%房價,可以由中央公積金的貸款支付,在分期本息攤還。新加坡都市再發展局說,甚至為了嚴格避免私人投資客炒樓,提高房價,新加坡政府也規定公民,取得組屋的產權限制,例如組屋的轉賣要求屋主擁有及實際居住組屋至少要五年,才可以進入交易市場,而要交易政府還要抽一成到兩成五的附加費,如果不滿五年出售,政府規定屋主只能將組屋回賣給政府,政府照價收回。也正因為新加坡政府實行的住宅政策,讓新加坡人至少8成以上的民眾,都不受高房價所苦,台北市長郝龍斌說,儘管台北市與新加坡的國情不同,而且新加坡的國宅土地,是政府所有,不過新加坡的住宅政策,相當值得台北市學習,尤其新加坡政府蓋的組屋國宅,因為品質高,並不會令人聯想到廉價住宅,這將會作為台北市推動公營住宅的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