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頭殼newtalk2014.11.27 文/林雨佑
9合1選舉只剩2天,這陣子卻常在國民黨造勢場合看到國道收費員如影隨形抗議,還有聲援者只是問了連勝文一句「你聽過國道收費員嗎?」竟被身旁藍營
支持者扯髮、呼巴掌;現在也還有多名收費員已經絕食抗議超過150多小時。但悲情、抗議之後,很多人都有個疑問,失業就失業了,收費員為什麼不好好去找工
作,還要到處抗議,甚至還可能在明(28)天第3度癱瘓國道?其實,他們會這樣做,真的是已經被政府和遠通電收逼到沒有退路。今年年初國道計程收費正式上路,讓上千名收費員頓失生活依靠,對他們來說,一是「年資」和「勞保損失」,再來是「安置」的問題。而應該面對這些問題的人,一是原僱主交通部高公局,二是拿到國道電子收費計程BOT合約的遠通電收。
以年資25年的收費員為例,若以舊制勞基法勞退計算方法,並以收費員平均薪資3.5萬元為基準,最後應可獲得約140萬元。不過因為國家是用約聘和 臨時人員方式晉用收費員,2008年以前的收費員並不適用勞基法,因此,國家就給了在公部門中不適用勞基法的人另外使用「離儲金制度」。若以該制度計算, 最後該名25年年資的收費員只能得到約36萬而已,這一差,就差了約104萬元。而勞基法規定的僅僅是「最低標準」。
至於勞保部分,由於最後勞保老年給付一次給付是以最後工作3年的平均月薪為計算基礎,收費員平均3.5萬元薪資,有人甚至高達4.1萬元,但遠通提供的工作平均都只有2萬多元,這一差,又差了將近一半的金額。這部分,政府同樣也沒有正面回應。
收費員拿的是國家的薪水,卻不算是公務員。收費員平均年資13.5年,最長還有做29年的,但卻都是一年一聘的約聘僱人員,相當不合理。他們一開始 希望能由政府出面安置,但是高公局始終表示因為業務精簡,很多職缺都還是「遇缺不補」,根本沒有職缺給收費員。即便收費員多次要求,高公局直到11/25 的調解會議仍是強調「國家安置不可行」,最後,收費員只好把希望轉向遠通電收。
遠通電收原先承諾,將在去年10月份全數安置千名收費員,並提供收費員5年的薪資保障,或是領取5個月的轉職補償金,不過,至今仍有至少3、400名收費員失業,對於遠通未履約的部分,高公局則以「還未到違約罰款階段」為由,遲遲沒有對遠通開罰。
就收費員的角度而言,他可以選擇到由遠通安置的相關企業工作,如果該份工作月薪低於原收費員的月薪,不足的部分,就會由遠通補足,並補足5年。這條件聽起來好像也還不錯,但其實想要到一份新工作卻沒那麼容易。
遠通提供職缺中許多有著「隱形門檻」,像是需有職業聯結車駕照、外語證照、工程師經歷等等,對於大部分學歷可能只有高職畢業的收費員來說,無疑是一 種刁難。就算進入到面試階段,也曾發生「妳年紀這麼大還當櫃檯小姐可以嗎?」「20名收費員一起去面試,最後卻沒人錄取」的情形,讓收費員覺得是當面被侮 辱。
後來遠通雖也釋出了所謂「無門檻職缺」,並強調「只要想工作就能工作」,但很多收費員的新工作地點都在離家數十、上百公里的外縣市,對他們來說,實 在很難接受這樣就是「有安置」。但當然,也不是所有人都沒找到新工作,目前就有約150人已經接受安置、穩定工作中,只是這1成的比例仍是太少。
遠通不但曾登報紙廣告喊冤,老闆徐旭東也曾對媒體訴苦,「給了(收費員)那麼多工作,他們還不要,我當然委屈」。遠通表示目前仍有200多名收費員 「完全不想面試、不願意工作」,即便遠通想要找他們卻都找不到,卻只會上街頭抗爭,目的為的是想撈更多的好處,並呼籲收費員「勇於接受私人企業挑戰」;但 收費員覺得他們只是要爭取應得的權益,坦白說,若能有一份離家近的穩定工作,還能有過去的薪水水準,誰還會想要淋雨上街、躺國道抗爭?
或許,要一個企業同時安置上千名在職場上「沒競爭力」的收費員(同時又
散居全台各地)確實有難度,或許,遠通也真的已經盡力提供它所能提供的職缺。不過,既然遠通和交通部簽下契約,就代表它自認有能力做到全數安置,且交通部
也是認為遠通有能力才會與其簽約。但事隔快一年,卻仍有3、400名收費員失業,若僵局爭點還是卡在「政府依法無法安置」、「呼籲收費員接受私人企業挑
戰」,那幾乎可以確定的是,收費員明天第3次上國道將不會是最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