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5日 星期二

房市/天啊! 要10年不吃不喝才能入住台北市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最新家庭收支調查結果來計算,台北市的購屋所得比高達10倍,也就是說,想要在台北市擁有一戶3房標準住家,得10年不吃不喝才可能圓夢!

根據主計處最新調查,去年台北市的平均可支配所得為127.1萬元,房價所得比已來到10.4倍,也就是說,民眾要想買一戶35坪的三房兩廳標準住家,得10年半不吃不喝才買得起,創下近7年來的新高,與2001年相比,更是增加了近5年的時間。

以主計處調查的家庭可支配所得五等分位組區分,最低所得者年可支配所得為30.4萬元,最高所得者則為183.5萬元,如果同樣想在台北市買一戶3房總價1,326萬元的住家,最低所得者要43年以上不吃不喝有才可能,而最高所得者只要7年多就可以。

太平洋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張欣民表示,近年來由於房價持續上漲,但薪水、所得卻是牛步化,因此除了金字塔頂端高所得者外,房價所得比普遍都是向上走高的,形成購屋者負擔一年比一年重的情形。

不過,根據永慶房屋的資料,以一戶30坪的房子、平均總價1219萬元的房子來計算,台北市的購屋所得比則為9.59倍,而台中市為3.44倍,高雄市為2.81倍。

更新日期:2009/08/25 01:09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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