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救人寶寶-i-專家憂︰救命寶寶人權 誰保護

專家憂︰救命寶寶人權 誰保護
自由 更新日期:2008/02/21 04:09

〔記者謝文華台北報導〕醫界開心宣布「救命寶寶」誕生,但學者表示,最令人憂慮的是,法令對所謂救命寶寶的人權保障規範不足!

陽明大學副教授雷文玫擔心,女嬰被父母賦予「救哥哥」的「工具性目的」來到世上,未來恐被視為潛在捐贈者,「若哥哥需要,父母同意,會被永無止境要求付出,一生都得背負另一個人的生命存續,太沈重了」。

而目前法令僅規定十八歲以下不得捐活體器官(除了有再生能力的肝臟以外),對骨髓捐贈並未規定,等於父母同意就可以捐,若未來孩子被要求無限量供應骨髓時,孩子是否受到應有的法令保護?

造人救命 恐淪物化生命

玄奘大學宗教系教授釋昭慧沈痛指出,「基因篩檢」違反生命倫理,因為「精子與卵子結合的瞬間,生命就已開始」,基因篩檢過程被放棄的每一個胚胎,都是生命,呼籲醫療機關、政府法令嚴加把關!她提醒社會應破除追求生一個完美寶寶、卓越頂尖的迷思,否則未來任何主觀不能接受的基因「缺陷」,都可能成為父母要求進行基因篩檢的理由,生命真諦將被扭曲。

雷文玫指出,雖然一九九○年就已經出現「胚胎著床(或稱植入)前遺傳診斷技術」,但此技術僅發展十幾年,究竟有無後遺症尚待觀察釐清。

英國由國家嚴格進行個案管控,台灣若要核准救人寶寶誕生也應設限,例如受助對象應是罕見疾病或對無其他替代途徑者,絕不能放任醫療機構、患者都以此方式進行醫療救援。

雷文玫說,不只技術安全性仍不成熟,從生命倫理角度來看亦有爭議,外界擔憂,生一個孩子救一個孩子,是物化生命,把人當工具,未來可能影響父母子女關係。

釋昭慧認為,以女嬰的臍帶血救哥哥,不像割腎、眼角膜,僅是一個小的倫理瑕疵,因臍帶血是「剩餘物再利用」,並不會侵損嬰孩重要器官造成永遠無法逆轉的傷害。但社會最扭曲的是一味追求卓越的價值,每對父母都期待孩子是完美、最好的,而進行基因篩檢,將會出現重大爭議。

剛開始,覺得父母好聰明,文中感到小女嬰的生命價值,文未驚覺多事者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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