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賜救人娃 「把骨髓還我」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2/21 07:30 記者詹建富
當一個人在母親懷胎之初,即背負著救治罹病兄姊的「任務」,這個寶寶的出生難免變成具有目的性和工具性,也不免會衍生倫理爭議,因此部分國家嚴格限定家長訂做「救人寶寶」。
廿一年前,年僅八歲的胥瑋玲,不幸罹患慢性骨髓性白血病,家人找不到組織配對符合捐髓者,當時也沒有慈濟骨髓庫,為了救瑋玲,媽媽努力懷孕,希望生個弟妹來搏得捐髓機會。幸運的是,她的弟弟九個大月時,便確認兩人組織配對相符,得以進行骨髓移植,廣義而言,應該是國內第一個「救人寶寶」。
如今事隔廿年,胥瑋玲姊弟日前在兒童癌症基金會現身說法,胥瑋玲坦承,她很怕弟弟獲知自己出生目的,是為了救姊姊。直到弟弟懂事,才將實情告訴他,但弟弟非常坦然:「因為我們血濃於水」,也不怪父母當初的決定。只有姊弟偶爾鬥嘴時,弟弟會鬧著說:「姊,把骨髓還給我!」
台大醫院小兒血液科主任林凱信回想,九十四年他進行國內首例重度地中海貧血病童臍帶血移植,臍血捐贈來源就是病童剛出生的弟弟,只是,受限於當時醫療科技,這位小弟弟事先未經胚胎著床前基因檢測,而是上天隨機挑選。
不過,林凱信認為,就算是「為挽救病兒」想用下一個孩子的臍帶血當做救人工具的作法,並不可取,因為一旦第二胎若帶有遺傳疾病的基因,勢必要面臨人工流產的命運,而且還有某些遲發性的疾病無法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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