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8日 星期一

勞保年金請領年齡 60-65漸進提高

中時 更新日期:"2008/09/09 04:32" 陳雪蓮/台北報導

你知道自己幾歲可以開始領勞保老年年金嗎?如果是46年次和以前出生的人,可以在滿60歲時請領老年年金,但是如果是55年次和以後出生的人,則要多等5年,要到65歲才可以符合領老年年金的資格。

由於勞保年金法規定,請領老年年金的年齡要逐步提高,自勞保年金施行之日起,到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以提高至65歲為限。

這項規定使得許多人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幾歲才能請領勞保年金?

因為勞保年金是由明年,也就是98年元旦開始施行,勞委會據此推算,到民國106時,年滿60歲的人都可以領老年年金,但民國107年開始,每2年提高1歲,到民國115年則要滿65歲才能領老年年金。

但是,這樣也會出現一個令人混淆的問題,也就是展延年金的計算問題,例如46年次的人,到了107年61歲時才請領年金,能否領取展延年金?因到了107年,依規定已跳升到61歲才能領年金。

勞委會勞保處處長石發基表示,領取年金的計算基準點,是以被保險人符合正常老年年金請領的時間為準。例如,滿60歲可以領老年年金的人,展延到滿65歲才請領,則可以多領20%,但是滿63歲才符合請領資格的人,到了65歲才請領,則只有多8%。

這種請領年齡漸次延後的原因,一是為了勞保財務考量,另一則是因應人類壽命越來越長的現實。

56年次以後的,好像拿不到展延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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