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數》作家葛拉威爾 創意來自一萬個小時的練習
作者:整理/吳怡靜 出處:天下雜誌 430期 2009/09
創造力由何而來?成功者的才華與創意,當真那麼源源不絕,輕而易舉?
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可不這麼認為。這位以《引爆趨勢》、《決斷兩秒間》等暢銷書聞名的英裔加拿大作家堅信,創意得花大量的時間來培養、練習。
身形瘦削,頂著招牌的爆炸頭(他母親是牙買加人),四十六歲的葛拉威爾,擅長引用數據,從表面的現象,切入分析背後的社會人文意涵,歸納趨勢,引爆話題。
這幾年,他快速竄紅,不但被《時代雜誌》選為全球百位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更名列收費最高的十大演講者,八月初在香港首度「開talk」,票價就高達六千港幣。
去年底,葛拉威爾出版第三本書《異數》(Outliers),探討傑出的成功人士為什麼與眾不同。他指出,不管哪一種專業,成功的最大前提,都是要有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
在美國專業設計協會的演說中,他信手拈來一則則成功者的故事,印證即便是創意與創新,也需要大量的磨練,才有出類拔萃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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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設計其實一竅不通,所以決定從一個最通俗的題目──知名搖滾樂團佛利伍麥克(Fleetwood Mac)的故事──找出一些對創意有用的啟示。
這種典型的搖滾樂團發跡故事,你們早就聽過了,不是嗎?幾個年輕嬉皮在一起搞音樂,運氣好出了一張暢銷專輯,從此暴紅。
一般人都覺得這種故事沒什麼營養,他們的成功只是機緣,不值得學習。但我卻要告訴大家,從這個樂團的成功,我看到了兩個有用的啟示,可以讓我們學到:創意是怎麼來的。
「一萬個小時」定律
第一個啟示,與創意的時間有關。當初,我會對這樂團產生興趣,是因為有個音樂界朋友問我,「你覺得佛利伍麥克最棒的專輯是哪一張?」「當然是《謠言》啦。」「你知道這是他們的第幾張專輯嗎?」「第三張吧?」「錯了,是第十六張。」
重點就在這裡。推出《謠言》之前,佛利伍麥克整整花了十年,做了十五張專輯,但是水準多半很差,直到後來,他們終於找到了最好的團員組合與音樂表現。
我們總以為,才華或創意是現成的,需要時很快就有。但佛利伍麥克的故事讓我們知道,創意不是這麼來的,它得花大量的時間來培養。很多心理學家最近都在研究一種「一萬個小時」的理論,意思是說,任何的複雜性認知工作,都要經過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才能成為頂尖高手。他們研究過西洋棋史,發現除了一位例外,所有的西洋棋大師都花了一萬個小時的訓練,才變成大師。一萬個小時,如果每天練四個小時,相當於要練十年的時間。
古典音樂大師也是這樣,所有偉大的音樂作品,幾乎都得投入一萬個小時練習,才寫得出來。有人會問,神童莫札特呢?莫札特從十一歲就開始作曲,但作品的水準其實並不好,甚至有人猜測是他父親寫的。
等到莫札特寫出第一首偉大的作品降E大調第九號鋼琴協奏曲時,已經二十二歲,他早就花了十一年時間在練習。所以,他其實是「一萬個小時」定律的代表人物。
我為了寫書,花了不少時間研究成功人物的幼年和年輕時期,結果發現,充滿創意的成功人物全都經歷過一段長時間、專注又有紀律的鍛鍊期。
這就是我要說的,成功的創意與創新,往往需要相當長的醞釀期。
第二個啟示,如果你聽過佛利伍麥克的前十六張專輯,就會發現,這個樂團走過了一連串有趣的演變:從最初的藍調走向搖滾,後來開始加入雷鬼,又搞起前衛搖滾,最後才發展出大家所熟悉的樂風。
也就是說,佛利伍麥克從成軍到走紅的這十年,除了不斷在練習,更在不斷摸索、嘗試各種可能的音樂形式,直到找出最好的一種。
畢卡索vs.塞尚
經濟學家蓋倫森曾經提出一個有趣的理論,他把擁有創造力的成功人物,歸納為兩類。第一類是「概念性創新者」(conceptual innovators),這種人擁有大膽、創新的想法,而且很快就能把想法揮灑出來。畢卡索是最好的代表性人物,他在二十一歲就已經成名。
另一類則是「實驗性創新者」(experimental innovators),他們沒有革命性的想法,反而藉由不斷的試驗與犯錯,刻苦而緩慢地發揮優點,締造成就。印象派大師塞尚就是這種人。
塞尚成名時,已經五十幾歲了,巴黎奧塞美術館裡的塞尚作品,全都是他在晚年所畫。他一直到了三十幾歲,都還在摸索自己要畫什麼。他反覆嘗試,一再從錯誤中學習,找到最想要表達的創意。蓋倫森認為,這種開發創造力的方式,其實更重要,也更常見。
例如,美國文學史最重要的作品之一、馬克吐溫的小說《頑童歷險記》出版時,吐溫已經五十歲。為了寫這本童書,他花了九年的時間,一改再改,不曉得換了多少個版本。別人一定會說他成不了氣候,一本小書都寫不完。但最後的成果,是他給了所有的小學生一本必讀的經典。
我認為,當我們想要解決高度複雜的問題時,這種長時間的實驗創新法,尤其有必要。其實在我眼中,畢卡索像個十九世紀藝術大師,而塞尚才是真正的現代藝術家:畢卡索面對一個簡單命題,可以隨性丟出一個簡單俐落的革命性創意;塞尚面對的,卻是更複雜、微妙而困難的創作挑戰,很類似我們在二十一世紀面臨的各種問題。
從試驗與犯錯中,找到創新
舉例來說,過去二十五年,人類最重要的創意突破之一,就是普林斯頓大學數學教授安德魯.懷爾斯(Andrew Wiles)發表了「費瑪最後定理」的證明。這個由十七世紀法國數學家費瑪留下來的數學問題,長達三百年都沒有人能解決,最後被懷爾斯解開了。他也是花了差不多一萬個小時,吃足苦頭,才寫出證明。
有趣的是,在漫長的研究過程中,他先是花了四、五年時間,用法國數學家伽羅華的理論來研究,後來發覺行不通,乾脆重新開始,改用一位俄國教授的方法來解題,最後向全世界發表了證明。
正因為費瑪定理的證明是這麼困難而複雜,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要花上一萬個小時,不斷地實驗與犯錯。現代世界也是這樣,許多我們原本束手無策的問題,其實只要給人實驗、犯錯的機會,都有可能找出解答。
這就是佛利伍麥克的啟示。很多人認為他們不過是走運,事實上,他們所以成功,很大原因是當時的音樂公司了解,創意要靠很多時間來醞釀,還需要有人給予支持,他們才能放心去嘗試、去失敗。而在十五張專輯後,公司終於等到了大賣的《謠言》。今天的音樂公司,當然已經沒有這麼大的耐心,第一首單曲不賣,你就再見了。
這是個悲劇,我們再也不會有另個佛利伍麥克,因為通往創意與創新的大門,已被關了起來。
然而,當我看到最近這幾個月的經濟崩盤、金融危機,我真的很希望,這次的大衰退,能給大家一個省思的機會,讓我們放慢腳步,重新找回創意與創新的真正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