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1:資遣費、預告工資、未休完之特休假
失業勞工不要忽視自身的權利,以下是有關預告工資與資遣費的計算方式,以及未休完之特休假的相關權益。
◆預告工資
預告工資這一項,經常被許多人所忽略。依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只要你在一家公司工作3個月以上到1年者,公司必須在10天前預告;工作1年以上未滿3年者,須在20天前預告;工作3年以上,則必須在30天前預告。而在預告到正式離職的這段期間內,你的薪水可以照領,甚至可利用上班時間去找工作,只是請假的時數每週不能超過2天,且請假期間,薪水照領不能打折扣。
許多企業一旦通知員工被解僱,往往會說:「明天起,你就不用來上班了!」並沒有給員工緩衝的時間。事實上,就人性而言,老闆都已經決定把你解僱了,你也沒有心思再上班,硬要員工天天出現在辦公室,待滿預告期,雙方都徒增尷尬。所以大部分企業都會採取給付「預告期間工資」的方式,連同資遣費一併計算給員工。
◆資遣費
資遣費的計算,牽涉到年資基數是採勞退新制或舊制,而有所不同。以舊制而言,每滿1年年資,須發給1個月的薪水;而新制則是每滿1年年資,發給1/2個月的薪水;無論新制或舊制,剩下未滿1年的年資,都依比例來計算給付。
◆特休假
特別提醒失業勞工,不要忘記你未休完的特休假。在計算你究竟可以向公司請領多少錢時,也要把今年未休完的特休假算進去,如果還有5天假未休,公司一樣要發這5天的薪水給你。
權益2:失業給付
在政府所訂定的多項失業救濟措施中,幫助最大的就是失業給付。
◆申請資格
這項申請並不困難,凡參加勞保滿1年的勞工,即可向各地公立就業服務站辦理申請手續。
然而,申請失業給付,除了勞保年資滿1年的門檻之外,還有一項重要的前提,就是你必須證明有繼續工作的意願,也就是在向就業服務站辦理申請手續時,要一併辦理求職登記,從你辦理求職登記之日起14天內,如果還未找到工作,即可申請失業給付。
◆給付標準&期限
失業給付每個月發放1次,最多可領6個月。但為了證明你有工作意願且積極地尋找工作,就業服務站會給你1張表格,要你填寫這一個月來,你曾經應徵了哪些工作(至少要2項),把該公司的電話、地址、聯絡人等資料填寫清楚,並把應徵結果,例如:沒有接獲面試通知、沒有錄取等敘明清楚,以證明你的確有找工作,才能繼續請領下一個月的失業給付。
◆給付金額之計算
失業給付的領取金額,是以你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來計算。但目前勞保投保有最高薪資級距43,900元的規定,換句話說,如果你的薪水是50,000元,但公司只能以43,900元幫你辦理勞保,那麼,你所請領的失業給付就是43,900的6成,即26,340元。
權益3:失業勞工及眷屬健保費減免
事實上,失業勞工可以從政府領取的補助與減免,並不只有失業給付這一項,健保費同樣可以獲得減免,期限最多6個月。
◆先到區公所辦理健保加保
當你第一次到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給付的申請手續時,就業服務站的人員會提醒你,趕快到區公所,以「無職業地區人口」的身分來辦理健保的加保。如此一來,當就業服務站將你申請失業給付的相關資料送往勞保局時,勞保局會將你的資料彙整送往健保局,健保局就會減免你的健保費。
◆補助對象
從民國96年1月開始,不只失業勞工本人,隨同參加全民健康保險之眷屬,也可以享有全民健保保費減免的補助。這項手續免申辦,勞保局與健保局會以電腦勾稽的方式核發,換言之,失業勞工不須提出申請,就可以獲得這項補助。
特別提醒失業勞工的是,如果你的眷屬在你非自願離職退保的當時,並未依附在你的名下參加全民健保的話,是無法獲得這項補助的。
以一家四口為例,每人最低604元的健保費,每個月就可省下2,416元。如果失業勞工一直沒有找到工作,領足6個月的失業給付,這6個月期間,全家的健保費全免,就可省下14,496元。這對暫時喪失經濟收入來源的失業勞工家庭而言,不無小補。
權益4:職訓生活津貼
失業勞工如果一直找不到工作,為了增加其在職場上的競爭力,以便順利找到新的工作,還可向就業服務站表達參加職訓課程的意願。目前職訓局與業界或補習班合作開辦了相當多的職訓課程,舉凡軟體設計、行銷企劃、美容美髮的課程都有,失業勞工因獲得政府的補助,學費往往便宜許多(大多只須繳20%的學費)。
◆給付標準&期限
為鼓勵失業勞工再造自我,勞保的給付項目中,還有一項針對失業勞工的職訓生活津貼,補助金額一樣是投保薪資的6成,只要接受就業服務站所安排的「全日制」的職業訓練,從受訓當天起,由職訓單位向勞保局線上申報,每個月就可領取職訓生活津貼3,一樣最多可以領6個月。
◆學得技藝還有錢領
這種針對失業勞工的「全日制」職訓,不但學費甚低,在學得一門技藝之餘,還有錢可以領,這麼好康的事情,卻往往被大多數的失業勞工所忽略,不像申請失業給付那麼踴躍,其主要原因在於,這些課程的訓練時間至少要1個月以上,每星期至少得上4次課,課程時間通常是在白天,一次上課最少要4個小時;這樣的時間安排,對大多數人而言,根本不太可能另外去找正職的工作,也難怪注意到這項補助的人並不多。但要提醒你的是,職訓生活津貼不能與失業給付同時請領。
權益5:提早就業獎金
如此看來,政府針對失業勞工在經濟上已有相當多的補助措施,為避免失業勞工抱著「領滿6個月的失業給付,再去上班」的心態,勞保局還有一個「提早就業獎金」的設計。
◆給付標準
如果你在失業6個月內找到工作、開始上班的話,將一次核發給你尚未請領之失業給付額的一半,以作為「提早就業獎金」。換句話說,如果你已領取4個月的失業給付,在第5個月找到工作,那麼,雖無法繼續請領第5、第6個月的失業給付,但還是可以領到剩餘未領的一半,即1個月的提早就業獎金。
失業勞工既然可以獲得這麼多經濟上的援助,勞工保險法也規定,如果有人存心詐領上述種種的失業給付,勞保局一旦發現,不僅會依你詐領所得金額處以2倍的罰鍰,還會依照民、刑事法的規定,把你告上法庭吃官司!
新財富季刊 更新日期:"2008-12-08" 記者:吳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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