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爾原本是科羅拉多州一名小職員,靠著微薄薪水過日子。10多年前,一次到阿拉斯加旅行時,讓他第一次意識到原來不需要錢也能生活下去。當時他和朋友每天捕魚、吃蘑菇和草莓,生活過得很好。後來他又在到印度和泰國旅行時,對佛教和印度教的苦行僧產生了濃厚興趣,從此他下決心也做一名不被金錢所束縛的美國苦行僧。
2001 年,丹尼爾終於厭倦了他的低薪工作,身無分文的前往猶他州摩亞布市附近的沙漠山區開始隱居。2006年,他在山谷中挖出了一個15英尺長、5英尺寬的洞 穴,這個沒水沒電的黑暗洞穴就成了他的家。荒野中的植物、動物肢體,甚至從小鎮垃圾箱中撿來的垃圾食品就是他的食物來源。
由於他有時會到附近公共圖書館上網,撰寫穴居生活部落格,讓他突然間成了美國名人。但是他的行為作法,也引起美國社會很大的爭議。
更新日期:
2009/09/01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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